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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古玩旧货市场和文物鉴定经营活动的监管——访全国政协委员励小捷
2016-12-22 09:40:50   来源:右江民族博物馆    点击:

加强古玩旧货市场和文物鉴定经营活动的监管——访全国政协委员励小捷2016-03-14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
加强古玩旧货市场和文物鉴定经营活动的监管——访全国政协委员励小捷
2016-03-14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民间收藏活动日趋活跃而文物收藏趋之者甚众,文物交易持续增加(据统计每年交易额上千亿元)。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古玩旧货市场和文物鉴定经营活动长期未得到有效监管,文物的违法违规经营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未被及时遏制,造成文物造假贩假形成产业链、虚假鉴定遍布、法律禁止的出土文物交易常见于市,地下交易更是禁而不止。为此,记者采访到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励小捷。
    “文物鉴定的需求是社会对我们文物工作的期待,也是我们文物部门的一项责任。”励小捷委员说,“由于法律规定和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形成了文物部门不能包打天下的局面,所以这几年有动作但成效不明显,社会反响、社会病垢依然强烈。”
    健全文物市场联合监管和执法机制
    励小捷告诉记者,“这次修法当中,我们已经将原法中文物流通有关条款作了调整,把原法中国有文物商店改为文物购销机构。这是为了适当扩大文物市场主体的范围,但是文物是特殊的受限制的商品,规范和监管文物市场是必需的。”建议工商部门会同公安、商务、文物等部门加强古玩旧货市场(包括互联网、手机微信上的文物交易)联合监管,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重大问题和重要信息,开展经常性的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查处销售假文物坑害消费者活动,重点打击购销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的行为,对市场监管中发现的盗窃、盗掘和走私文物等违法犯罪线索进行立案侦查,以净化文物市场经营环境,保障国家文物安全,切实鼓励民间文物合法收藏。
    规范和引导民间收藏文物鉴定经营行为
    励小捷建议工商部门会同文物部门加强对社会文物鉴定的政策引导、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确定文物(古玩、文玩、古物)鉴定机构的准入条件,规范文物鉴定活动,支持依法合规鉴定企业的发展。依法取缔无照经营鉴定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鉴定的联合查处力度,建立文物鉴定机构征信体系、鉴定“黑名单”制等惩戒措施,推动民间文物鉴定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励小捷还建议在工商部门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框架下,加强文物市场各类经营主体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及时公告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满足社会广大收藏者知情和选择的需求。同时,会同文物部门开展文物市场警示和风险提示工作,引导公众理性收藏,克服投机心理和捡漏的心理预期,营造诚信、规范、健康、有序的文物市场环境。
    发挥文物部门的引领作用
    文物系统集中了一大批文物鉴定的专业人员,但是长期以来,国家和各地文物部门的鉴定队伍没有也不允许面向市场,只管财政资金购买文物和馆藏文物的鉴定与定级以及出境文物的把关,没有把满足社会需求纳入自己的工作领域。励小捷认为,以前这样做是因为社会需求不足,所以形成“正规军”固守一隅,“杂牌军”占领四方的乱局。去年国家文物局依托文物商店和文物鉴定站在七个省搞了面向市场的文物鉴定试点。“效果是好的,没有发生鉴真为假或鉴假为真的投诉。”励小捷说,要统筹协调文物博物馆系统的专业资源,面向市场需求,进行有偿鉴定。励小捷指出,文物鉴定是属于文化消费的领域,是一个提供服务、收取费用、承担相应责任的市场行为。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应支持更多有条件的文博单位向社会提供专业化、常态化的文物鉴定服务,满足公众基本的收藏鉴赏需求。
   (杨逸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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